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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,喜來健在知識產權保護的戰役上又取得重大勝利!
繼2019年3月,喜來健公司對商丘市晴美電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晴美公司)第18758061號“喜來福” 商標及圖片提出無效宣告并獲得成功之后;喜來健公司對晴美公司正在注冊中的第22107666號“喜來福XILAIFU”商標提出的異議申請,也于2019年7月,獲得了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可。
晴美公司曾在淘寶網上注冊“喜來福官方旗艦店”,銷售與喜來健溫熱理療床相似的按摩床,嚴重誤導消費者,使消費者誤認為是喜來健溫熱理療床或者與喜來健理療床功能相同。該按摩床已經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(2018)豫民終1545號認定為侵犯喜來健發明專利權。
為保護消費者利益,避免消費者混淆,維護喜來健品牌價值和形象, 2018年1月22日,喜來健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提出對正在注冊中的第22107666號“喜來福XILAAIFU”商標的異議申請。
歷經一年多的審查審理,2019年7月22日,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《第22107666號“喜來福XILAIFU”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》,認為:指定使用于第10類“醫療器械和儀器;健美按摩設備”等商品上的“喜來福XILAIFU”商標,與喜來健公司在先注冊的第1920599號指定使用于第10類的 “喜來健”商標,構成近似商標。喜來健公司注冊并使用在“健美按摩設備”商品上的“喜來健”商標曾獲《商標法》第十三條保護,“喜來福XILAIFU”商標與“喜來健”商標共存于市場上,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。鑒于“喜來健”商標的獨創性和知名度,晴美公司申請注冊的“喜來福XILAIFU”商標具有抄襲、摹仿的主觀故意。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《商標法》,決定:第22107666號“喜來福XILAIFU”商標不予注冊。
知識產權, 是喜來健的寶貴財富。喜來健自成立以來,一直重視知識產權保護。通過打擊網絡銷售侵權品、向知識產權局申請認定專利侵權、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、專利侵權訴訟等多種方式,全方位布局品牌維護戰略,打擊侵權品及侵權商家,并取得了勝利成果。為了消費者的利益,未來,喜來健公司會在品牌保護道路上持續前行。
喜來健恪守 “誠信經營”的經營理念,合法、合規經營,杜絕夸大宣傳,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。同時,喜來健從未開通任何網絡銷售渠道,也未許可任何銷售商通過網絡方式銷售喜來健產品。任何網絡銷售平臺上號稱“喜來健官方店”、“喜來健直營店”等誤導性名稱的網店均與喜來健無關,為假冒網店;任何宣稱 “喜來健正品”的網售產品,均為假冒品。
今后,喜來健會不斷深化和完善“誠信經營”建設,為顧客提供更優質的服務。對市場上的不良商家,尤其是網絡銷售市場頻現仿冒“喜來健”品牌產品,喜來健會重拳出擊,利用知識產權作為維權利器,堅決打擊仿冒品,維護消費者利益。